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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公共艺术部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18 编辑:李欣 点击:[]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体育与公共艺术部文件



体艺字20222

体育与公共艺术部教学效果

职称专项评价办法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办法》(校教字〔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凡我部参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的教师,均需进行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

二、评价原则

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

三、评价标准

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标准详见表1

1 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标准

评价项目

指标内涵

分值

教学态度

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遵守教学纪律,关爱指导学生。

30

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符合大纲要求,能够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

20

教学方法

合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注重与学生交流,落实过程性评价。

20

教学效果

学生掌握该课程的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得到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加强。

30

四、评价组织及结论

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安排在9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

(一)评价组织

1.本年度参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的教师,于当年330日前至教学办报名,进行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

2.将从我部教学督导专家中抽取35人,组成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小组开展工作。

(二)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59分)五个等级。

评价工作应坚持成果导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价结论为“优秀”:

1.近五学年省级及以上课程类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含主持人);

2.近五学年校级及以上各类讲课比赛获奖者。

评价工作应严格优秀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价结论不得为“优秀”:

1.近一学年因违反教学规定受到学校教学事故处分者;

2.近三学年学生评教没有一次优秀者。

评价工作应坚持底线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1.近一学年因师德问题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近一学年因违反教学规定受到学校一级教学事故处分者;

3.近三学年学生评教均为不合格者。

五、其他

1.教学效果职称专项评价结论两年内有效;

2.本办法由体育与公共艺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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