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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郑航杯”乒乓球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编辑:李欣 点击:[]

一、比赛目的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广大学生的体育锻炼热情,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贯彻落实“心育、体育、美育”三结合的育人工作新模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围绕校园体育文化品牌建设,特举办本次全校大学生乒乓球比赛。

二、主办单位

郑州航院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

郑州航院大学生乒乓球协会

四、参赛人员

全体在校大学生(含专升本、研究生)

五、比赛时间

2024年5月9日-5月12日(周四、周六、周日)

六、比赛地点

郑州航院乒乓球馆

七、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八、参加办法

(一)以学院为单位,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可兼教练员)

团体比赛:每队限报5人(注每队最多可报5人、最少可报3人,可与单打报名重合),研究生须单独组队。

单打比赛:男、女单打运动员各5人(注最多可报5人,最少可报1人)。

(二)由赛事主办方将竞赛规程下发给各学院,各学院自行组织选拔参赛选手,须于4月22日前晚21: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大学生乒协刘子源处,

刘子源邮箱:1956536221@qq.com,联系电话:13846581079,(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决出前8名。

(三)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主队:A、B、C,客队X、Y、Z),双方选手出场次序为:

1场A-X;第2场B-Y;第三场C-Z;第4场A-Y;第5场B-X。

(四)单打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加淘汰赛的办法决出1—8名,不足8名(含)的减一录取。

(五)单打、团体比赛第一阶段均采用3局2胜、11分制。第二阶段采用5局3胜、11分制。

(六)比赛使用红双喜白色三星新材料D40+塑料球(赛顶)。(请各参赛队注意,运动员穿着的比赛服装不要与比赛用球颜色一致或类似)。

(七)团体比赛上场必须三人,少于三人不允许比赛。

十、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进入教育部高等高校学生司“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

(二)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运动员所在学院严格审核,证明身体、心理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比赛者。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合法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郑州航院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报名、参赛。

(四)各学院报名前应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名时如发现某运动员资格有问题,将取消其报名参赛资格,并不允许更换其他运动员报名参赛。赛事组委会资格审查组将在赛前、赛中、赛后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运动员比赛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一)坚持“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参赛队是本学院派出运动队的安全责任单位,对派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健康体检和安全教育,并负责参赛期间突发安全事件的妥善处置工作。

(二)各学院要从培养学生诚信守法的高度,认真审核参赛运动员的资格。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竞赛委员会提交由领队、教练员签字的《申诉报告书》。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名次奖:

男女团体均录取前8名分别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杯;4-8名颁发奖牌,男女单打均录取前8名分别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评选并对“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的学院颁发奖牌;评选并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颁发证书(评选办法另发)

十三、其它事项

(一)比赛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和协办单位选派。

(二)各参赛队的参赛队员必须购买人身保险,比赛过程中随时查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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