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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航院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9 编辑: 点击:[]

全校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河南省教育厅(教办体卫艺[2011]253号文件,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09号),根据此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全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广大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耐力素质,增进广大学生身体健康水平,进一步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

四、活动内容

2011年12月1日开始,全校在校生每天早操或课外活动时间长跑2000米,长跑活动的地点不限。各院、系、部学生会、各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节假日和寒假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为检查各单位长跑活动开展情况,决定在2011年12月24日举行“郑州航院冬季长跑比赛”同时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活动要求

1、各院、系、部要充分认识冬季长跑活动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意义,要把冬季长跑活动和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结合起来,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加,认真组织实施,尽最大可能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我校开展的普及程度。

2、全校各级团委、学生会要积极做好冬季长跑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校园海报和网络等宣传工具,对学生宣传冬季长跑和阳光体育的重要意义认真。加强对长跑活动的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3、各院系部学生会要认真检查督促各班级长跑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班级和个人,要上报体育教学部进行通报表扬。

4、学生在长跑活动中,要注意安全第一;运动量、强度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长跑活动不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进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5、伤残或有心脏病疾的学生,可因人而异自行安排适量运动。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教学部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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