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下半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现将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017年下半年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年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
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2016年度和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项目。
二、结项提交形式
2015年及以前的一般项目,采用现场提交结项材料并审验的办法,2016年和2017年的一般项目,需登录河南省高校社科信息网(http://sk.haedu.gov.cn/)进行网上申报结项,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登录密码如需重置,请联系科研处社科办,重置后密码skxm@jytskc
三、申请结项条件
(一)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请结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 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 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 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 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项目1项。
5. 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三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二)2016年及以前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点项目: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须与研究报告内容高度相关,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其中被高校采纳的,须附3名同行专家的鉴定意见。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
2、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3、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2016年及以前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终成果,符合条件者,可免于鉴定;其他均需经过鉴定。免于鉴定和鉴定等级为合格及其以上者予以结项。
(1)凡项目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和论文类成果以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的研究报告和论文类成果以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2)本次结项的鉴定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厅社科处委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鉴定应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项目承担单位人员。鉴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专家鉴定意见表》须专家本人签字,同时盖专家所在单位(院系、科研处或者学校)的红章。
(三)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要求:
1、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四)其他注意事项(请认真查看)
1、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2、2016年和2017年的一般项目网上提交结项申请,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如需变更也可在网上直接提交,提交后学校及时审核通过,转交省厅审核通过后才能继续在线提交结项材料。2017年度项目无需提供延期申请。
2015年及以前的项目、创新人才结项按照通知集中现场受理。原则上不受理延期。
延期后的项目(2016年度及以后),在研究期内或延期时间内完成随时提交系统,教育厅按季度统一组织结项。
3、所有项目及人才结项研究报告查重由主持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郑大、河大、师大、科大、中医药大学及教科所等部门都可以。简明版及检测全文均需上传系统。
4、2017年度项目无需专家鉴定,其他年度项目按照老办法,除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都需要提供三名专家鉴定意见(最少两名非本校高级职称专家)。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经费决算汇总表》1份。
电子版材料:
研究报告电子版(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总结报告》、《决算汇总表》
4、除总结报告书外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
(二)一般项目需要现场受理材料的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材料:
1、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研究报告查重证明(权威查新工作站出具)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各1份。免鉴定的不用提交。
3、《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2份。
4、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
5、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交经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审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
6、《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1份。(各院部最终汇总成一份)
电子版材料:
《结项统计表》、《结项审批书》
相关材料可在附件下载和查看。
以上材料装订要求:
1、所有材料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粘贴《结项审批书》封面、标注原件名称和份数(如:《科研管理》2014第5期,1本)。
2、《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2份单独装订。其他材料除著作、论文原件外一起装订成册。“合订本”装订顺序为:申请评审书,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复印件或研究报告打印稿、查重报告及采纳证明,专家鉴定意见表(免鉴定不需),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无变更不需)。
(三)2016及2017年度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版,只需要登录系统,按照系统的要求和顺序提交材料即可。
五、报送材料要求
需报送纸质的项目:
1、2017年9月26日前,项目负责人将以上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2、2017年9月26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交综合楼420,,电子版汇总打包发送至xm@zzia.edu.cn
只需系统上传的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27日前将所有材料上传完毕,并保存。并于9月25日持填好的结项审批书到科研处社科办综合楼420盖章(盖章后上传才有效)
联系人:田雪 卢莉,电话:60632516。
为便于后期工作顺利开展,请按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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