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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1-22 编辑:李欣 点击:[]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体育部文件

(2024)1

体育场馆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各类体育赛事和大型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场馆有偿使用服务范围

(一)在不影响学校安排和教学活动的前提下,体育场馆为校内各单位部门、师生员工以及校外企事业单位开放,实行有偿服务。

(二)具体开放范围:篮球馆、排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田径场等室内和室外场地。

(三)本实施办法所指体育场馆有偿开放服务,是指借用体育场馆一次性及连续使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短期出借使用。

二、体育场馆借用原则与程序

(一)借用原则:

按照教学优先,校内师生优先,先登记先使用的原则。

(二)借用程序:

1、使用方在体育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场馆使用申请表》、《安全使用责任书》,审批后报送场馆管理中心。

2、场馆管理中心审批后,使用方执《场馆使用申请表》,报学校产业管理处审批。

3、产业管理处审批通过后,产业管理处与使用方签订租用合同。

4、使用方将合同副本,交至体育部场馆管理中心,方可按合同要求使用场馆。

(三)借用责任

场馆使用方须遵守我校《体育场馆使用管理规定》和校园治安管理规定,文明使用场馆,承担举办活动的安全责任和物资损坏赔偿责任。

三、监督检查

借用方使用结束后,场馆管理中心会同借用方共同验收设备设施,场馆管理中心向产业管理处提交场地、设备使用验收合格表。如有损坏按协议约定由借用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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